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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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
出 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5期73-77,共5页
摘 要:
被害人的权利与合理诉求曾一度被长期遗忘,上个世纪至现在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与回归,但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一项长期被遗忘的法益,即"礼貌对待权"自始至终尚未引起人们应有的关注,尤其在我国,带来一些负面后果。其实给予被害人此项权利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与极强的社会现实价值,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应通过制度建构来保障被害人的此项权利。
关 键 词:
工具型刑诉观
目的型刑诉观
诉讼行为方式
礼貌对待权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