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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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人民检察》 2011年第10期62-64,共3页
摘 要: 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绑架罪①的行为特质在于利用了第三人对被害人人身安危的担忧,索取到财物。这一结论,注定了绑架罪的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第三人”这一被害角色。但这一角色对于绑架罪是否成立及榴关问题有何种意义,尚需进一步研究。
关 键 词: 绑架罪 第三人 刑事法律关系 刑法理论 被害人 财物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