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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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东莞理工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经济》
2011年第8期126-127,共2页
摘 要:
通过司法考试所必需的知识储备和能力要求成为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指向针。由此,客观分析法学基本功的具体内涵,对司法考试与法学基本功教学的关系进行分析,从夯实法学基础知识、强化法学基本技能训练、培养法学基本能力等多重路径推进法学基本功教学改革,将便利法学教学者和学习者进行主体互动,有利于实现书院法学教学与社会现实需求的有效对接。
关 键 词:
司法考试
法学基本功
教学改革
主体互动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