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学院法政系
出 处: 《学术研究》 2011年第5期54-58,共5页
摘 要: 利益是网络版权保护机制构建中的重要考量因素,具有不同知识产权利益的国家对《WIPO因特网条约》的技术措施保护条款作出了不同的诠释和执行。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技术措施的过高保护标准表明:网络版权法制的国外立法借鉴须考虑中国与版权强国之间的版权贸易利益差异;应利用国际版权条约规则的原则性,在履行国际法义务的前提下设计可实现中国利益最大化的网络版权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