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南开大学法学院
出 处: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011年第6X期111-112,共2页
摘 要: 随着硫酸泼熊、虐猫和火烧流浪狗等事件的发生,社会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度有所上升,动物福利的概念也逐渐为公众知晓。很多国家已建立了关于动物福利的法律制度,相对而言,我国在动物福利立法方面有待完善。动物福利立法的宗旨应为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在内容上应扩大动物保护的范围,完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强动物福利立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和法治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