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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明清国家礼制中的四海祭祀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文学院历史学系

出  处: 《探索与争鸣》 2011年第4期73-78,共6页

摘  要: 东西南北四海,不仅是国家礼制中属于中祀岳镇海渎的一类,而且是国家权力在疆域中的象征。国家郊祀和地方专庙祭祀的目的在于利用四海神的阴佑功能,保障国家大事的顺利和社稷的安定,并拱卫政权的长治久安。明清国家大事有涉四海神的祭祀,多流于形式,内容僵死,变化不大。虽然郑和下西洋、嘉靖帝求子嗣、嘉庆后派遣地方武职官员就近祭祀等有些新变化,但四海祭祀,与宋元相较,其等级和地位明显下降。祭祀四海的表象是为国家大事、社稷安定的需要,象征着国家皇权在疆域上的表现,其实质却是儒教思想的体现,是国家正祀在地方上的集中展现。

关 键 词: 四海 祭祀 国家礼制 寓意

领  域: [历史地理]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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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暨南大学文学院历史学系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历史系
机构 暨南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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