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10年第12期46-52,共7页
摘 要: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理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提出来的。公有制是由生产力的状况所决定的,决不能搞私有化。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决不能搞单一的公有制。
关 键 词: 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 私有化 单一的公有制
领 域: [哲学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