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0年第1期70-70,共1页
摘 要: 高职院校在管理体制上一般选择“二级建制,三级管理”。二级建制就是设置校级和处、院系两级班子,三级管理就是校、处与院系、教研室三级机构管理。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及管理难度的加大,教学管理重心下移至二级院系已达成共识,并成为发展趋势。当前教研室多以专业为主构成,教研室工作的实质就是专业建设与改革。如何提升管理效益,调动一线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是摆在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笔者结合本职工作,阐明教研室工作的特殊性,说明只有明确其责、权、利,才能实现教学管理效果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