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学评论》 2010年第4期117-123,共7页
摘 要: 故意侵权必须从过错责任和过失侵权的"阴影"中走出,描绘独立的法律图景。从意思责任属性出发,故意的认识中应当包含违法性意识。故意侵权的判定应以行为人自身为参照系,遵循主观标准。有别于过失侵权,对故意侵权应放宽责任构成之判定标准,在赔偿范围上实行加重,使行为人承担实质侵权责任,并应通过列举,将违背善良风俗致害行为、诈欺性服务、诱引违约、恶意侵害等故意侵权常见类型有效纳入理论体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