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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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出 处:
《学习与实践》
2010年第5期42-47,共6页
摘 要:
我国旅行社"小而散"、经营行为"乱且差"的问题逐渐发展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根本解决这一问题最需要的是政府微观规制体系的重构。而重构我国旅行社规制体系首先应确立重构的原则,它应包括符合当前我国旅行社发展阶段的特点,把反不正当竞争作为规制的核心,突出旅行社的旅游信息公开化,满足GATS对旅行社规制提出的要求,并且只能以矫正市场失灵为目标。
关 键 词:
旅行社
旅游
规制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