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董事会秘书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分析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 《秘书之友》 2010年第5期4-7,共4页

摘  要: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四个层次。董事会秘书在国外被视为公司的高管之一,在股份公司中有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假如我国要引入董事会秘书制度,就意味着我国公司法理论上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的重构。

关 键 词: 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组织机构 地位分析 股份公司 公司法理论 股东大会 法律地位 监事会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相关作者

作者 张玲南
作者 李晓梦
作者 扶青
作者 张咏莲
作者 蔡玉兰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机构 中山大学法学院
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廖刚
作者 张为
作者 张丽丽
作者 张丽娟
作者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