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
出 处: 《特区经济》 1998年第1期37-38,共2页
摘 要: 1994年,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打破了传统体制下规模管理的旧模式,对信托业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然而,三年多的实践表明,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与信托投资公司特别是财政信托的实际情况存在许多矛盾,在经营管理以及业务运作上造成不少困难。 第一,中央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吸收存款要求严,起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