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肇庆学院
出 处: 《财会月刊(中)》 2010年第3期36-37,共2页
摘 要: 上海市工商局2000年2月发布的《关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和2000年10月发布的《关于鼓励浦东新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均明确“具有管理才能、技术特长或者有专利成果的个人,可以人力资源、智力成果作价投资入股”。人力资本出资办法在张江试行三年后扩大到整个浦东新区。2005年3月18日,上海浦东新区率先推出《浦东新区人力资本出资试行办法》,人力资本出资比例可占注册资本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