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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出 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0年第3期28-29,共2页
摘 要: 我国存货准则规范了存货期末计量的方法(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等,在会计实践中对规范企业存货的核算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如该准则中对如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没有做出具体方法上的限定,特别是在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上没有切实可行的标准,使企业在计提该项准备时的职业判断较多,随意性较强,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创造了便利条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制订实施,对于上述问题有很大的改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