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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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0年第1期12-16,共5页
摘 要:
海峡两岸互涉犯罪管辖冲突的根源在于两岸刑事管辖权立法机理的共同性。协调海峡两岸互涉犯罪管辖权冲突问题应当在坚持"一个中国"、尊重"两个法域"、避免内耗以构建合力、保障人权和便利诉讼的价值原则指引下,以犯罪行为地管辖为原则,以最初受理和优先控制管辖为补充,辅之以协商管辖的机动。
关 键 词:
海峡两岸
互涉犯罪
管辖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