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出 处: 《党政论坛》 2009年第21期31-33,共3页
摘 要: 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权力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而言在日益扩大。行政权力虽然为公民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但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却时常发生。伴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不断加强,当与个体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利益遭到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后,许多有识之士开始积极地去寻找司法救济途径。特别是近年来,在现有的行政诉讼体系内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并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热点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