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论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结果发生说之提倡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旬刊)》 2009年第9期16-17,共2页

摘  要: 正确界定犯罪的未遂与既遂对定罪量刑、犯罪的阶段及其停止形态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刑法学界,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有很多观点,但是犯罪目的实现说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任意性,法益侵害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构成要件齐备说则将犯罪的停止形态向前推了一个阶段,而只有犯罪结果发生说给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提供了一个普遍的、可操作的标准,避免了其余各学说的缺点。

关 键 词: 未遂 既遂 结果发生说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相关作者

作者 刘星星
作者 黄芸
作者 孟祥娟
作者 张纯金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机构 东莞理工学院
机构 中山大学
机构 汕头大学法学院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康秋实
作者 廖伟导
作者 廖芳
作者 张万坤
作者 张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