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检索规则说明: [&]代表"并且";[|]代表"或者";[!]代表"不包含" (运算符两边不需要空格)
检索范例: 范例一:(k=科技[|]k=技术)[&]t=范并思 范例二:t=计算机应用与软件[&](R=C++[|]R=Basic)[!]t=西华师范大学
主办单位:
出版地:
ISSN:
主编:
邮发代号:
中图分类号: 选择
作 者: ; ;
机构地区: 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
出 处: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2009年第8期60-61,共2页
摘 要: 在物权法理念和执行理论的指引下.在股权可以被强制执行逐渐被接受的背景下,流通股的股权执行突显出了优位性,流通股的股权执行优先于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的执行。但流通股的股权执行的优位性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权衡各执行当事人的利益,从而保障其优位性。
关 键 词: 流通股 股权 执行当事人 强制执行 执行理论 财产权 法理念
领 域: [经济管理]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