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9年第7期196-198,共3页
摘 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提高大学生自身各方面修养,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上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教学的评价模式单一,难以体现教学的动态过程。在新课程体系下,需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课的教学评价模式,以"促进学生的进步发展"为目的,在教学实践中积极进行形成性的教学评价模式的探索,从而实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础"课程的教学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