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
出 处: 《中外管理导报》 1998年第2期12-13,共2页
摘 要: 199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仅有60.4%被调查的经营者表示愿意实行年薪制,这一比例竟低于普通职工对年薪制的支持率——75%!对经营者实行年薪制是一种风险制,它依靠激励和约束相互制衡机制,把经营者的责任和利益,成果和所得紧密地结合起来,最终是保护出资者利益的一种手段。 1998年1月,劳动部宣布在全国暂停实施年薪制。 要在国有企业中恢复实施经营者年薪制就必须逐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