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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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出 处:
《探索》
2009年第4期99-103,共5页
摘 要:
人的精神生活建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十分密切。在理论上,二者反映着改造人的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的内在一致性:和谐的精神生活是社会和谐的精神基础和精神动力,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和重要标志;社会和谐则为精神生活的和谐发展提供重要保证。在实践方面,二者具有生成的同构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解决精神生活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中实现社会的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促进人的精神生活的和谐发展。
关 键 词:
精神生活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系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