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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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出 处: 《银行家》 2009年第5期32-33,共2页
摘 要: 200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对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次广东省内广州、深圳、东莞、珠海四城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与港澳开展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利于改善广东企业的贸易条件,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加快粤港澳经济金融共同市场建设。
关 键 词: 人民币结算 贸易结算 国际金融危机 港澳地区 货物贸易 试点城市 长三角地区 贸易条件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