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 处: 《社会科学辑刊》 2009年第4期37-40,共4页
摘 要: 以C县白露村、T县永昌村为例,对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绩效进行制度分析可知,在农村"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中长期积淀的历史记忆等非正式制度,其实施成本相对较小;而外来嵌入性的正式制度安排由于其建制理念、制度的延续性较弱以及缺失乡村社会基础,其实施成本较大。因此,要实现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仅要促进正式制度内部的组织性和协调性,还应该注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融合性和契合性,发挥非正式制度的作用。这就应该加强农村社区自组织建设,倡导农村社区的自有文化特质,在制定农村政策方面保持制度的延续性,以实现农村社会的良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