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学杂志》 2009年第7期1-4,共4页
摘 要: 次贷危机形成的原因,即资本流动性过剩导致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引起房地产价格上扬;在过热的市场预期下,房地产泡沫由此膨胀;进而,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段的助长下,房地产泡沫开始与证券市场共同刺激,直至爆发次贷危机,并发展成为金融海啸。考察相关过程可以发现,金融监管法制的缺位使得金融创新无度,因而也就成为次贷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文章在分析和预测美国金融法律应对的基础上,就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国际参与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