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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2009年第14期16-17,共2页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以下简称或有事项准则)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者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除税法另有规定外,企业只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方可按照税法规定扣除。本文试就或有事项准则与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进行分析,供会计人员参考。

关 键 词: 企业所得税法 或有事项准则 纳税调整 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 票据背书转让 产品质量保证 不确定事项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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