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24-30,共7页
摘 要: 关于是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债,近年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如果认真分析建立在1994年分税制基础之上的央地财政分权所存在的问题,就会发现破解地方债务黑洞的最为根本且亟须的策略并非是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债,而是要依据立宪主义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在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允许地方发行公债,不但不利于地方债务的化解,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经济与社会风险。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