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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德日犯罪论体系有责性判断的内容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州大学法学院

出  处: 《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009年第8期160-160,共1页

摘  要: 德日犯罪构成体系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构成,因而亦被称为递进式的犯罪构成体系。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只表明行为违反了法律秩序,却不能说明适当刑罚是正当合法的。要通过有责型的判断来来进行评价。本文对有责型界定发展过程,要素进行分析。

关 键 词: 有责型 责任能力 责任故意与过失 期待可能性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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