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管理系
出 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第12期107-108,共2页
摘 要: 广告荐证人是为广告商品进行推荐、保证的人或组织。当其所推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生侵权时,广告荐证者是否要为所进行的推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众说不一,所述理由各异。其主要问题是中国《广告法》并未明确对广告荐证者的责任进行确定,立法上有缺陷,但是也有人认为,广告荐证人除了受《广告法》约束,还要受《民法通则》等民事基本法的约束,可以从民法基本原则或侵权法的角度探讨广告荐证人的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