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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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
出 处: 《现代企业文化》 2009年第5期127-128,共2页
摘 要: 我国刑法中至今尚没有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规定,尤其在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上,理论界观点不一致,致使鼓励中止,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作用难以发挥。而我国关于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标准的通说也存在诸多缺陷,认定条件过于苛严,缺乏科学性。文章建议完善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成立标准,在坚持共同犯罪原理的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原则,鼓励共犯人及时迷途知返,退出犯罪,减轻共同犯罪对社会的危害。
关 键 词: 犯罪中止 立法例 有效性 成立标准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