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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出 处: 《财务与会计》 1998年第1期26-27,共2页
摘 要: 近年来,许多企业都面临着债务负担过重的问题,它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为了不使企业的债务负担进一步恶化,政府及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都希望采取一些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而不是直接要求企业破产,于是债务重整就成为十分必要和有效的措施。一、债务重整的条件及重整方式债务重整是协调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方式。它是在债务到期时,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帐款,债权人从双方的长远经济利益或商业道德出发,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对债务人在偿债方面所作的让步。开展债务重整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而不能由债务人任意提出:第一,债务人确实陷入财务危机,债权人若要收回货款,只能迫使债务人破产清算;第二,债务人面临的财务危机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