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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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出 处:
《行政论坛》
2009年第2期8-11,共4页
摘 要:
法定机构是政府为履行专项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而设立的非部门性、半独立性公共组织。其特殊的组成方式、运作模式及其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特殊定位,使它们能够表现出标准纵向政府部门和传统工业单位等难以发挥的特定作用。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熟运营的法定机构这一特殊公共服务组织形式,它还仍然处在实验过程之中,试行法定机构体制必须注意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这种体制的特性不被抹杀或消融。
关 键 词:
法定机构
公共服务体系
作用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