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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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州学刊》 2009年第2期83-85,共3页
摘 要: 金融市场本身具有脆弱性和高风险性,这决定了政府必须建构法制对其进行特别的监督和管理。我国加入WTO已历八年,金融市场逐步放开,但以金融危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尚十分欠缺,今后应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金融风险和危机管理法制体系。
关 键 词: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危机管理 金融法制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