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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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出 处:
《财会月刊(下)》
2009年第2期31-32,共2页
摘 要: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可以选择分开核算或不分开核算应税项目和非应税劳务,这一核算方式的可选择性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筹划空间。另外,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不同造成其实际承担的税负也不一样。本文从税后净现金流量的角度来考察供应方和经营者拥有不同纳税人身份的情况下,经营者如何选择核算方式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
关 键 词:
兼营非应税劳务
增值税
营业税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