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出 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9年第1期70-72,共3页
摘 要: 以n个零部件供应商与1个制造商组成的供应链为研究对象,假设外界需求确定,充分考虑实施VMI前后,订货(配送)主动权的转移导致订货(配送)策略的不同,以及制造商对各零部件需求速率的不同,导致其对各零部件的订货周期也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建立数理模型,对实施VMI前后供应链各节点的经济效益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制造商销售价格不变时,实施VMI后是否存在一个合理的供应商销售价格区间,该区间的价格既能弥补供应商因管理制造商零部件库存多消耗的成本,也能使各供应商和制造商的经济效益都有所提高,为VMI模式在供应链环境下成功地实施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