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
出 处: 《管理世界》 2008年第10期141-150,164,共11页
摘 要: 在刘峰等(2004)提出五粮液上市公司所存在的治理缺陷之后,五粮液的公司治理问题——集中表现在控股股东五粮液集团公司通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获取现金——也一度成为市场的热点话题。本文是继刘峰等(2004)案例研究之后所做的后续研究,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是:五粮液治理缺陷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后,大股东的利益输送行为是否有所缓解及其可能的原因。通过对五粮液2003年之后关联交易和现金股利的分析,我们发现,尽管其治理缺陷能够得到正确市场定价,但是面对诸多市场纠正机制的约束,尤其是媒体监督,五粮液大股东借助控制权实现利益输送的行为,并没有表现出明显改善或缓解的迹象。本文的分析表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环境下,无论是市场层面的自发纠偏机制,还是政府和法律层面的强制纠偏机制,尚不足以约束大股东滥用控制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