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出 处: 《当代教育科学》 2008年第17期36-39,共4页
摘 要: 生活的终极意义在于幸福,幸福是个体生命的一种体验,幸福的体验受生命本能的支配,更受人性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因此教育是走向幸福的必经之路。学校的教育生活是个体生命活动的组成部分,教育生活的终极意义必然在于个体的幸福,要实现这一目标,教育生活自身须是充满生命活力、崇尚自由、富于理想和德性的生活,同时它又须是教会人们如何通过有德性的生活,走向拥有生命活力和精神自由的幸福生活的一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