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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出 处: 《档案与建设》 2008年第7期26-27,共2页
摘 要: 人类的文化遗产分为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作了界定:“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间故事、口头传说、表演艺术、礼仪节庆、手工技艺、风俗习惯等,内涵丰富,是民族文化传统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