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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出 处: 《学术研究》 2008年第6期69-73,共5页
摘 要: 本文以珠三角的广州市和珠海市的城中村改造实践为例,分析了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格局及利益关系的协调,认为城中村改造的关键问题是各方的利益分配与协调,政府在改造中必须切实履行好利益协调责任,并定位好自己的角色。政府应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通过有效的政策调动各种力量特别是村民、村集体和开发商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当确立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利益协调定位,注重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利益协调渠道的构建,突出其利益协调者的角色。本文的研究对当代中国政府如何应对、协调转型时期的社会多元利益冲突有一定的普适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