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教育学院社科系
出 处: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5期13-16,共4页
摘 要: 共产党人的理论是要消灭私有制,而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阶段却允许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合法地位。对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要彻底消灭私有制还是可以允许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继续适当发展这个问题上仍然存有较多的争论。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消灭私有制思想和当前我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适当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便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 键 词: 消灭私有制 非公有制经济 适当发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