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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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出 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89-92,共4页
摘 要: 以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分析为起点,不难发现城市房屋拆迁实质是一种行政征收。国家行使征收权必须具备:公共利益的目的、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公正的补偿这三个法律要件;以"重庆钉子户"事件法律分析为核心,可以看出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立法不完善和制度设计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欠缺公共利益决断机制、程序不当、补偿原则不明确、救济途径不畅。
关 键 词: 城市房屋拆迁 公共利益 正当程序 立法完善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