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金融学院
出 处:
《会计之友》
2008年第5期105-106,共2页
摘 要:
独立董事是股份公司两权分离条件下为防止"内部人控制"和"一股独大"、保护公司内部弱势群体而产生的,独立董事的设置和权利行使是法律强制的结果。独立董事作用的有效发挥,在我国应该依赖于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并取决于有效的激励机制设计。独立董事不是要剥夺公司决策者的权利,而是要对决策过程中可能的失误进行纠偏,以保证决策者更好地行使决策权。
关 键 词:
弱势群体
激励相容
法律保证
纠偏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