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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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贵州民族大学
出 处:
《人大论坛》
2008年第1期20-22,共3页
摘 要:
2004年7月8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4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整个条例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环境立市、生态建市。
关 键 词:
科学发展观
地方性法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生态城市
循环经济
贵阳市
会议通
贵州省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