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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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出 处: 《岭南学刊》 2007年第4期29-34,共6页
摘 要: 地方各级大民代表大会在其权力来源以及职能范畴的定性上存在一定论争。但是基于相关国家主权理论以及对我国现行宪政架构所展开的实证分析,可以推知:宪法的性质、渊源、内容和功能皆规定,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必须以保证宪法实施为其基本职能。
关 键 词: 宪法 宪法实施 保证宪法实施 地方各级人大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