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出 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69-73,共5页
摘 要: 任何转型社会中,权力和法律必须首先回答其自身的正当性,因而法律需要一种政治哲学转向,军事法亦不能幸免。在政治哲学的论争中,政治自由主义揭露了军事法哲学中的矛盾,并直指军事法的合法性危机。关于军人权利义务的不时等、军事与法治的冲突、军事指挥的严格一元,向来存在模糊的论断。这就需要跣出纯粹的法律框架,在更基本的层次上寻求军事法的理论自洽,为军事法改革提供审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