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南京财经大学
出 处: 《财会通讯(上)》 2007年第5期49-51,共3页
摘 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对股票期权的定义是: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它与证券市场上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期权)的概念有本质的区别。它是一种看涨期权,本质上是以股票为标的的看涨期权,它的买方是公司激励的员工,卖方是公司;它是一种限制性期权,《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股票期权不能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它的发行对象固定,其发行对象只能是公司的员工,目的是激励员工;它是一种混合性的金融衍生工具,兼有负债与权益两种性质——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具有负债的性质,而在员工行权后,具有权益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