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出 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7年第2期35-37,共3页
摘 要: 意识形态理论是新制度学派分析制度变迁的理论工具之一。制度安排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和制度功能的有限性是意识形态理论的逻辑起点,在结构变迁的过程中,意识形态具有制度的、经济的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成功的意识形态应该具有全面性、灵活性、全局性、合理性和包容性。研究新制度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的合理思想可以完善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认识,可以纠正传统的意识形态理论在功能方面的偏差,也有助于我们构建适合国情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和进一步深化改革。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