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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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
出 处: 《太平洋学报》 2006年第10期65-74,共10页
摘 要: 人人都应享有表达自由,因为这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表达自由之于当代中国,具有历史性的重大意义。就完善我国表达自由制度的路径而言,本文认为,要落实《宪法》文本上的表达自由,就必须实行宪法司法化,必须突破新闻立法困境、破解新闻立法难题。惟其如此,表达自由才可能成为一项真实而有效的基本人权。
关 键 词: 表达自由 宪法司法化 新闻法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