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出 处: 《经济体制改革》 2006年第6期26-30,共5页
摘 要: 转轨中的政府可能成为掠夺之手。在我国,政府对经济相对较高的控制度、税制改革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不足、强政府弱社会格局下的政府主导型改革以及政府机构缺乏有效的权力约束,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掠夺行为的深层原因。促进政府从掠夺之手向扶持之手转变,现阶段应当着手进行的工作是: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控制、改革税制,推进简化我国行政层级的改革试验、在政府主导型改革中引入民主化的决策机制,建立真正的法治社会来形成对政府的约束。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