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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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法学院
出 处:
《科技资讯》
2006年第33期166-166,共1页
摘 要:
身体健康权包括了身体权和健康权两个权利,当受害人受到侵权而成为植物人或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时,不因为其丧失感知能力而失去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且受害人的近亲属的精神损害也应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因此从广义的角度分析,受害人生命权受到侵害权后其亲属可以提出包括经济损失赔偿在内的三种赔偿请求权。
关 键 词:
身体权
健康权
精神损害赔偿
残疾赔偿金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