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出 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2006年第11期19-20,共2页
摘 要: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将自有或融t入资金交由有关金融机构代为理财的行为,如果公司对此类事项既不确认也不披露,即构成账外委托理财行为。毫无疑问,账外委托理财将导致上市公司公告的财务信息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进一步加剧中小股东与大股东及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以致中小股东无法获取与其风险承受程度相当的收益补偿。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十六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有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
关 键 词: 委托理财行为 上市公司 审计策略 注册会计师 财务报表审计 中小股东 审计准则 信息不对称
领 域: [经济管理]